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崇文区未成年人犯罪后就业新举措

2000-06-16 来源:生活时报 文渊 我有话说

本报讯本市第一个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后就业问题的规定,日前开始在崇文区实施。从现在起,被这个区人民法院宣告免刑、缓刑或刑满释放后已达就业年龄的失足少年,求职时将获得免费登记、免费职业介绍、免费参加招聘洽谈等项优惠条件,如有意从事个体经营,工商部门还将优先受理他们的注册申请。

据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介绍,此项规定的出台,标志着这个区未成年人犯罪后就学、就业政策保障体系已初步建立。1998年,当地有关部门曾颁布未成年人犯罪后就学问题的规定,1999年被区法院判处缓刑的27名少年犯都全部返校就读,未出现重新犯罪现象。但是,当前社会上仍存在着对失足青少年这一特殊群体的歧视和偏见,尤其是他们的就业,更有不少的障碍。这很容易使他们心灰意冷、放弃努力,甚至自暴自弃。因此,今后,除前面提到的优惠措施,区劳动部门还将专门为他们提供就业咨询,并结合劳动力市场需求进行就业指导和专业技能培训,帮助这些走上正路的失足青少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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